鄂尔多斯市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关于启用鄂尔多斯市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各旗区统计局、市宣传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编制委员会、市民政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全市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鄂府办函〔2008〕74号)鄂尔多斯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已经成立。鄂尔多斯市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印章即日启用。
鄂尔多斯市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
二 〇 〇 八 年 三 月 二 十 七 日


